HTML编码规范
1 前言
HTML作为描述网页结构的超文本标记语言,在百度一直有着广泛的应用。本文档的目标是使HTML代码风格保持一致,容易被理解和被维护。
2 代码风格
2.1 缩进与换行
[强制] 使用 4
个空格做为一个缩进层级,不允许使用 2
个空格 或 tab
字符。
示例:
- first
- second
[建议] 每行不得超过 120
个字符。
解释:
过长的代码不容易阅读与维护。但是考虑到 HTML 的特殊性,不做硬性要求。
2.2 命名
[强制] class
必须单词全字母小写,单词间以 -
分隔。
[强制] class
必须代表相应模块或部件的内容或功能,不得以样式信息进行命名。
示例:
[强制] 元素 id
必须保证页面唯一。
解释:
同一个页面中,不同的元素包含相同的 id,不符合 id 的属性含义。并且使用 document.getElementById 时可能导致难以追查的问题。
[建议] id
建议单词全字母小写,单词间以 -
分隔。同项目必须保持风格一致。
[建议] id
、class
命名,在避免冲突并描述清楚的前提下尽可能短。
示例:
[强制] 禁止为了 hook 脚本
,创建无样式信息的 class
。
解释:
不允许 class 只用于让 JavaScript 选择某些元素,class 应该具有明确的语义和样式。否则容易导致 css class 泛滥。
使用 id、属性选择作为 hook 是更好的方式。
[强制] 同一页面,应避免使用相同的 name
与 id
。
解释:
IE 浏览器会混淆元素的 id 和 name 属性, document.getElementById 可能获得不期望的元素。所以在对元素的 id 与 name 属性的命名需要非常小心。
一个比较好的实践是,为 id 和 name 使用不同的命名法。
示例:
2.3 标签
[强制] 标签名必须使用小写字母。
示例:
Hello StyleGuide!
Hello StyleGuide!
[强制] 对于无需自闭合的标签,不允许自闭合。
解释:
常见无需自闭合标签有input、br、img、hr等。
示例:
[强制] 对 HTML5
中规定允许省略的闭合标签,不允许省略闭合标签。
解释:
对代码体积要求非常严苛的场景,可以例外。比如:第三方页面使用的投放系统。
示例:
- first
- second
- first
- second
[强制] 标签使用必须符合标签嵌套规则。
解释:
比如 div 不得置于 p 中,tbody 必须置于 table 中。
详细的标签嵌套规则参见中的 Elements
定义部分。
[建议] HTML
标签的使用应该遵循标签的语义。
解释:
下面是常见标签语义
- p - 段落
- h1,h2,h3,h4,h5,h6 - 层级标题
- strong,em - 强调
- ins - 插入
- del - 删除
- abbr - 缩写
- code - 代码标识
- cite - 引述来源作品的标题
- q - 引用
- blockquote - 一段或长篇引用
- ul - 无序列表
- ol - 有序列表
- dl,dt,dd - 定义列表
示例:
Esprima serves as an important building block for some JavaScript language tools.
Esprima serves as an important building block for some JavaScript language tools.
[建议] 在 CSS
可以实现相同需求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表格进行布局。
解释:
在兼容性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语义正确性。对网格对齐和拉伸性有严格要求的场景允许例外,如多列复杂表单。
[建议] 标签的使用应尽量简洁,减少不必要的标签。
示例:
2.4 属性
[强制] 属性名必须使用小写字母。
示例:
[强制] 属性值必须用双引号包围。
解释:
不允许使用单引号,不允许不使用引号。
示例:
[建议] 布尔类型的属性,建议不添加属性值。
示例:
[建议] 自定义属性建议以 xxx-
为前缀,推荐使用 data-
。
解释:
使用前缀有助于区分自定义属性和标准定义的属性。
示例:
3 通用
3.1 DOCTYPE
[强制] 使用 HTML5
的 doctype
来启用标准模式,建议使用大写的 DOCTYPE
。
示例:
[建议] 启用 IE Edge 模式。
示例:
[建议] 在 html
标签上设置正确的 lang 属性。
解释:
有助于提高页面的可访问性,如:让语音合成工具确定其所应该采用的发音,令翻译工具确定其翻译语言等。
示例:
3.2 编码
[强制] 页面必须使用精简形式,明确指定字符编码。指定字符编码的 meta
必须是 head
的第一个直接子元素。
解释:
见 一文。
示例:
...... ......
[建议] HTML
文件使用无 BOM
的 UTF-8
编码。
解释:
UTF-8 编码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。BOM 在使用程序或工具处理文件时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干扰。
3.3 CSS和JavaScript引入
[强制] 引入 CSS
时必须指明 rel="stylesheet"
。
示例:
[建议] 引入 CSS
和 JavaScript
时无须指明 type
属性。
解释:
text/css
和 text/javascript
是 type 的默认值。
[建议] 展现定义放置于外部 CSS
中,行为定义放置于外部 JavaScript
中。
解释:
结构-样式-行为的代码分离,对于提高代码的可阅读性和维护性都有好处。
[建议] 在 head
中引入页面需要的所有 CSS
资源。
解释:
在页面渲染的过程中,新的CSS可能导致元素的样式重新计算和绘制,页面闪烁。
[建议] JavaScript
应当放在页面末尾,或采用异步加载。
解释:
将 script 放在页面中间将阻断页面的渲染。出于性能方面的考虑,如非必要,请遵守此条建议。
示例:
[建议] 移动环境或只针对现代浏览器设计的 Web 应用,如果引用外部资源的 URL
协议部分与页面相同,建议省略协议前缀。
解释:
使用 protocol-relative URL
引入 CSS,在 IE7/8
下,会发两次请求。是否使用 protocol-relative URL
应充分考虑页面针对的环境。
示例:
4 head
4.1 title
[强制] 页面必须包含 title
标签声明标题。
[强制] title
必须作为 head
的直接子元素,并紧随 charset
声明之后。
解释:
title 中如果包含 ascii 之外的字符,浏览器需要知道字符编码类型才能进行解码,否则可能导致乱码。
示例:
页面标题
4.2 favicon
[强制] 保证 favicon
可访问。
解释:
在未指定 favicon 时,大多数浏览器会请求 Web Server 根目录下的 favicon.ico 。为了保证favicon可访问,避免404,必须遵循以下两种方法之一:
- 在 Web Server 根目录放置 favicon.ico 文件。
- 使用 link 指定 favicon。
示例:
4.3 viewport
[建议] 若页面欲对移动设备友好,需指定页面的 viewport
。
解释:
viewport meta tag可以设置可视区域的宽度和初始缩放大小,避免在移动设备上出现页面展示不正常。
比如,在页面宽度小于 980px 时,若需 iOS 设备友好,应当设置 viewport 的 width 值来适应你的页面宽度。同时因为不同移动设备分辨率不同,在设置时,应当使用 device-width 和 device-height 变量。
另外,为了使 viewport 正常工作,在页面内容样式布局设计上也要做相应调整,如避免绝对定位等。关于 viewport 的更多介绍,可以参见
5 图片
[强制] 禁止 img
的 src
取值为空。延迟加载的图片也要增加默认的 src
。
解释:
src 取值为空,会导致部分浏览器重新加载一次当前页面,参考:
[建议] 避免为 img
添加不必要的 title
属性。
解释:
多余的 title 影响看图体验,并且增加了页面尺寸。
[建议] 为重要图片添加 alt
属性。
解释:
可以提高图片加载失败时的用户体验。
[建议] 添加 width
和 height
属性,以避免页面抖动。
[建议] 有下载需求的图片采用 img
标签实现,无下载需求的图片采用 CSS
背景图实现。
解释:
- 产品 logo、用户头像、用户产生的图片等有潜在下载需求的图片,以 img 形式实现,能方便用户下载。
- 无下载需求的图片,比如:icon、背景、代码使用的图片等,尽可能采用 css 背景图实现。
6 表单
6.1 控件标题
[强制] 有文本标题的控件必须使用 label
标签将其与其标题相关联。
解释:
有两种方式:
- 将控件置于 label 内。
- label 的 for 属性指向控件的 id。
推荐使用第一种,减少不必要的 id。如果 DOM 结构不允许直接嵌套,则应使用第二种。
示例:
6.2 按钮
[强制] 使用 button
元素时必须指明 type
属性值。
解释:
button 元素的默认 type 为 submit,如果被置于 form 元素中,点击后将导致表单提交。为显示区分其作用方便理解,必须给出 type 属性。
示例:
[建议] 尽量不要使用按钮类元素的 name
属性。
解释:
由于浏览器兼容性问题,使用按钮的 name 属性会带来许多难以发现的问题。具体情况可参考。
6.3 可访问性 (A11Y)
[建议] 负责主要功能的按钮在 DOM
中的顺序应靠前。
解释:
负责主要功能的按钮应相对靠前,以提高可访问性。如果在 CSS 中指定了 float: right
则可能导致视觉上主按钮在前,而 DOM 中主按钮靠后的情况。
示例:
[建议] 当使用 JavaScript
进行表单提交时,如果条件允许,应使原生提交功能正常工作。
解释:
当浏览器 JS 运行错误或关闭 JS 时,提交功能将无法工作。如果正确指定了 form 元素的 action 属性和表单控件的 name 属性时,提交仍可继续进行。
示例:
[建议] 在针对移动设备开发的页面时,根据内容类型指定输入框的 type
属性。
解释:
根据内容类型指定输入框类型,能获得能友好的输入体验。
示例:
7 多媒体
[建议] 当在现代浏览器中使用 audio
以及 video
标签来播放音频、视频时,应当注意格式。
解释:
音频应尽可能覆盖到如下格式:
- MP3
- WAV
- Ogg
视频应尽可能覆盖到如下格式:
- MP4
- WebM
- Ogg
[建议] 在支持 HTML5
的浏览器中优先使用 audio
和 video
标签来定义音视频元素。
[建议] 使用退化到插件的方式来对多浏览器进行支持。
示例:
[建议] 只在必要的时候开启音视频的自动播放。
[建议] 在 object
标签内部提供指示浏览器不支持该标签的说明。
示例:
8 模板中的 HTML
[建议] 模板代码的缩进优先保证 HTML
代码的缩进规则。
示例:
{if $display == true}{/if} {if $display == true}{foreach $item_list as $item}
- {$item.name}
- {/foreach}
{/if}{foreach $item_list as $item}
- {$item.name}
- {/foreach}
[建议] 模板代码应以保证 HTML
单个标签语法的正确性为基本原则。
示例:
[建议] 在循环处理模板数据构造表格时,若要求每行输出固定的个数,建议先将数据分组,之后再循环输出。
示例:
{ $item.name } | {/foreach}
{ $item.name } | {if $item@iteration is div by 5}